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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层厂方里规划建设智能仓库
在一栋共计10层,每层2万平方高层的丙类厂房里,在第5层是否可以规划建设一个4000平方的成品智能仓库,预计使用AGV运行,需建立充电区。从消防法规看是否可行
乌伤浪人 2025-05-18 12:32 0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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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行。整栋楼的火灾危险性需要重新确定,可能会按丙类仓库的占地面积、防火分区、消防设施的规定执行,可能会有诸多问题,不建议这样做。
牛丫头消防课堂 2025-05-18 18:45 0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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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内只允许设置中间仓库,中间仓库的耐火等级和防火分区允许面积不能超过一个防火分区允许面积,高层丙类2项中间仓库最大允许面积1000平米,即使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最大到2000㎡,所以你说的方案不可行;
仓库里面不允许充电;
潘天坤 2025-05-19 09:26 0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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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和仓库共存的情况一般为厂房设置中间仓库及物流建筑中
厂房内设置丙类中间仓库时,应符合如下要求:
1、厂房中设置中间仓库时,中间仓库的建筑面积应符合建规GB50016表3.3.2仓库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要求。当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除冷库的防火分区外,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增加1.0倍;
2、中间仓库与所服务车间的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大于该类厂房有关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3、 在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生产车间和中间仓库的耐火等级应当一致,且该耐火等级要按仓库和厂房两者中要求较高者确定;
4、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物品库房要尽量设置在建筑的上部;
5、对于丙类中间仓库,需要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生产作业部位隔开
上述言论为根据国家规范的个人理解和交流探讨,不一定正确,也不能作为依据
有些地区技术文件可能有特别规定,建议楼主多与区域内设计、审查及验收等专家交流,具体以他们意见为准
EHS专家-DL 2025-05-19 10:34 0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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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要看建设的是什么性质的智能仓库。高层里不搞甲乙,如果为丙1项仓库应该不可行,不能是高层。如果是丙2项仓库并且原厂房耐火等级达到一、二级 我认为可行。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3.3中表格,合理划分防火分区,做好相关防火分隔,应该是可以的。厂房内仓库应视为独立防火分区,需采用4小时耐火极限的防火墙和1.5小时不燃性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AGV充电区应设置为独立防火单元,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防火墙与其他区域分隔。安全疏散设计、自动灭火系统搞好,委托专业消防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应该没问题。